根据社保法的规定,参与职工养老保险,无论在职还是退休,去世后,家属是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,其中去世企业参保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标准已经统一调整,而机关事业单位去世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有另外的标准。不同退休身份,抚恤金发放确实有所差异。而有的企业退休人员,领取到的抚恤金可能也就只有9个月。不过,丧葬费方面,企业退休人员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,相差并不大。为此,有网友提出,抚恤金能不能统一发放,按照20个月的养老金发放,可以吗?
企业退休人员的抚恤金是根据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》来计算的,最低标准为9个月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;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,每满1年,抚恤金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,最多发放24个月。此外,每领取1年的养老金,发放月数也会减少1个月。
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发放标准,机关单位是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,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来发放的;事业单位是按照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来发放的。这里指的是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,并不是养老金,因为前者要比养老金水平低不少。
可以看到,企业去世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已经调整,不再是按照过去老办法执行,比如过去河南等地可以按照本人养老金的20个月发放,现在则是统一跟当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挂钩,而且最低发放9个月,最高24个月,20个月是相对较高的标准。
如果统一按照20个月的养老金来发放,不仅会形成差距,因为每个人的养老金水平有差异,而且也会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压力,此外在已经完成抚恤金标准调整的情况,再去重新调整,跟养老金去挂钩,也是不大现实的。
本平台广告位,小程序开发,网站维护,运营托管等互联网服务欢迎咨询海能科技,服务热线:180-2356-0819
本文采摘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:http://sysz.org/guonei/2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