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跃进指出:“关于房贷,有一个常见的误区需要澄清。很多人觉得每个月要还那么多利息,是因为利率很高,但其实并不完全是这样。利息多的主要原因在于贷款期限较长,比如,贷款30年。即使不是30年,哪怕是10年,利息都会明显增加。这是因为长期贷款的周期性特点决定了累计利息的总额较大。因此,单纯将还款压力归咎于利率,这是不理性的。”
董希淼指出,住房贷款“提前还贷”是居民资产配置的调整,提前还贷增多是居民投资理财“资产荒”的结果之一,是否适合提前还房贷,每个人情况都不同,需要根据个人房贷利率高低、投资理财能力、风险偏好以及近期和中期资金安排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。简单地说,如果投资收益高于存量房贷利率,那么不需要提前还贷;反之,可以考虑提前还贷。
董希淼详细指出,从贷款本身来看,如果房贷是以等额本金的形式还款,意味着开始还本金多而利息较少,这种方式提前还贷相对有利;如果是等额本息,则意味着借款人先还的利息多,如果还款已经到一半,不建议提前还贷。同时,如果购房者是使用公积金贷款,或者利率显著较低的房贷,同样不建议提前还贷。
“有三种情况不适合提前还贷:第一,房贷利率较低的人群,建议借款人比较贷款利率与投资理财收益率之间的关系;第二,耗光所有积蓄、四处借钱还房贷的人,这会让借款人资金捉襟见肘,甚至陷入家庭流动性危机;第三,通过申请经营性贷款或消费性贷款,套取资金来还房贷,因为这是违规行为,甚至可能因为伪造相关材料涉嫌违法。”董希淼提醒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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